《颜氏家训》下卷
《颜氏家训》下卷
- 1.《终制第二十》 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吾年十九,值梁家丧乱,其间与白刃为伍者, 亦常数辈;幸承余福,得至于今。古人云:“五十不为夭。”吾已六十余,故心坦然,不以残年为念。先...
- 2.《杂艺第十九》 真草书迹,微须留意。江南谚云:“尺牍书疏,千里面目也。”承晋、宋馀 俗,相与事之,故无顿狼狈者。吾幼承门业,加性爱重,所见法书亦多,而玩习功夫颇至,遂不能佳者,...
- 3.《音辞第十八》 夫九州之人,言语不同,生民已来,固常然矣。自《春秋》标齐言之传,《离骚》目《楚词》之经,此盖其较明之初也。后有扬雄著《方言》,其言大备。然皆考名物之同异,不显声读之...
- 4.《书证第十七》 《诗》云:“参差荇菜。”《尔雅》云:“荇,接余也。”字或为莕。先儒解释皆云:水草,圆叶细茎,随水浅深。今是水悉有之,黄花似莼,江南 俗亦呼为猪莼,或...
- 5.《归心第十六》 三世之事,信而有征,家世归心,勿轻慢也。其问妙旨,具诸经论,不复于此,少能赞述;但惧汝曹犹未牢固,略重劝诱尔。原夫四尘五荫,剖析形有;六舟三驾,运载群生:万行归空,千门入善,辩 ...
- 6.《养生第十五》 神仙之事,未可全诬;但性命在天,或难钟值。人生居世,触途牵絷:幼少 之日,既有供养之勤,成立之年,便增妻孥之累,衣食资须,公私驱役;而望遁迹山林,超然尘滓,千万不遇一尔。加以金...
- 7.《诫兵第十四》 颜氏之先,本乎邹、鲁,或分入齐,世以儒雅为业,遍在书记。仲尼门徒, 升堂者七十有二,颜氏居八人焉。秦、汉、魏、晋,下逮齐、梁,未有用兵以取达者。春秋世,颜高、颜鸣、颜息...
- 8.《止足第十三》 《礼》云:“欲不可纵,志不可满。”宇宙可臻其极,情性不知其穷,唯在 少欲知足,为立涯限尔。先祖靖侯戒子侄曰:“汝家书生门户,世无富贵;自今仕宦不可过二千...
- 9.《省事第十二》 铭金人云:“无多言,多言多败;无多事,多事多患。”至哉斯戒也!能走 者夺其翼,善飞者减其指,有角者无上齿,丰后者无前足,盖天道不使物有兼焉也。古人云:“多为...
- 10.《涉务第十一》 士君子处世,贵能有益于物耳,不徒高谈虚论,左琴右书,以费人君禄位也。国之用材,大较不过六事:一则朝廷之臣,取其鉴达治体,经纶博雅;二则文史 之臣,取其著述宪章,不忘前古;三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