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明府去官》创作背景

朝代:唐代诗人:钱起古诗:送李明府去官更新时间:2020-03-10
《送李明府去官》是唐代诗人钱起的作品。此诗写李明府忠而被贬,对友人的不幸遭际寄予了深切同情。全诗言简意赅,直抒胸臆。诗中对谗言害人,直道难行的社会黑暗现实,对朝廷听信谗言,迫害贤臣的腐败政治,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同时对朝廷亲小人、远贤臣的严重后果直言不讳地进行暴露和直述。
这首诗当作于钱起任蓝田县尉期间,时间为公元759年(唐肃宗乾元二年)至766年(唐代宗大历元年)。李明府,即蓝田县令李行父。李明府何时罢官,时间不详,很可能是在钱起任蓝田县尉期间。李明府同诗人交情深厚,钱起在旅居长安困难之际,曾得到李明府的救济和帮助。李明府很有政绩,钱起在《长安客舍赠李行父明府》诗中曾称赞他:“谁谓兵戈际,鸣琴方一弹。理烦善用简,济猛能兼宽。夙夜念黎庶,寝兴非宴安。”这样清政爱民的好官竟然“去官”,诗人不禁深为其感到冤枉和愤慨,挥毫写下了此诗。
注释
⑴明府:官名。去:辞去。去官,即罢官。
⑵谤言:诽谤诋毁人的谗言。三至:语出《战国策·秦策》:“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日:‘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
⑶直道:正直之道,此指行直道的人。何如:如何,怎么样。
⑷蓝溪水:泛指蓝田县的山水土地,借指蓝田县。
⑸鱼:一作“渔”,渔猎,此处有掠夺之意。
作品译文
诽谤诋毁人的谗言说了三遍后,谗言也就变成真的了。贤明之官遭谤去职,正直的人又将如何呢?清明的李明府去官之后,你看今日蓝田县的蓝溪之上,夜里无处不有人在渔猎。

诗人钱起资料

创作背景作者钱起

钱起(722-780年),字仲文,汉族,吴兴人,唐代诗人。早年数次赴试落第,唐天宝十年(751年)进士,大书法家怀素和尚之叔。初为秘书省校书郎、蓝田县尉,后任司勋员外郎、考功郎中、翰林学士等。曾任考功郎中,故世称钱.....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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