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赏析

朝代:先秦诗人:诗经古诗:桃夭更新时间:2017-04-04
全诗分为三章。第一章以鲜艳的桃花比喻新娘的年青娇媚。“桃之夭夭”,以丰富缤纷的象征意蕴开篇,扑面而来的娇艳桃花,使诗歌产生一种强烈的色彩感。“灼灼其华”,简直可以说桃花已经明艳到了极致,靓到能刺目的程度了。从比喻本体和喻体的关系上看,这里所写的是鲜嫩的桃花,纷纷绽蕊,而经过打扮的新嫁娘此刻既兴奋又羞涩,两颊飞红,真有人面桃花,两相辉映的韵味。诗中既写景又写人,情景交融,烘托了一股欢乐热烈的气氛。这种场面,即使在今天还能在农村的婚礼上看到。第二章则是表示对婚后的祝愿。桃花开后,自然结果。诗人说桃树果实累累,桃子结得又肥又大,此乃象征着新娘早生贵子,儿孙满堂。第三章以桃叶的茂盛祝愿新娘家庭的兴旺发达。以桃树枝头的累累硕果和桃树枝叶的茂密成荫,来象征新嫁娘婚后生活的美满幸福,堪称是最美的比喻,最好的颂辞。
朱熹《诗集传》认为每一章都是用的“兴”,固然有理,然细玩诗意,确是兴中有比,比兴兼用。全诗三章,每章都先以桃起兴,继以花、果、叶兼作比喻,极有层次:由花开到结果,再由果落到叶盛;所喻诗意也渐次变化,与桃花的生长相适应,自然浑成,融为一体。
诗人在歌咏桃花之后,更以当时的口语,道出贺辞。第一章云:“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也就是说这位姑娘要出嫁,和和美美成个家。第二、三章因为押韵关系,改为“家室”和“家人”,其实含义很少区别。古礼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男女结合才组成家庭。女子出嫁,是组成家庭的开始。朱熹《诗集传》释云:“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实际上是说新婚夫妇的小家为室,而与父母等共处为家。今以现代语释为家庭,更易为一般读者所了解。
此篇语言极为优美,又极为精练。不仅巧妙地将“室家”变化为各种倒文和同义词,而且反覆用一“宜”字。一个“宜”字,揭示了新嫁娘与家人和睦相处的美好品德,也写出了她的美好品德给新建的家庭注入新鲜的血液,带来和谐欢乐的气氛。这个“宜”字,掷地有声,简直没有一个字可以代替。

此诗开篇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不仅是“兴”句,而且含有“比”的意思,这个比喻对后世影响很大。人们常说,第一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天才,第二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庸才,第三个用花比美人的是蠢才。《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所以说这里是第一个用花来比美人,并不为过。自此以后用花、特别是用桃花来比美人的层出不穷,如魏晋阮籍《咏怀·昔日繁华子》:“天天桃李花,灼灼有辉光。”唐代崔护《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北宋陈师道《菩萨蛮·佳人》词:“玉腕枕香腮,桃花脸上开。”他们皆各有特色,自然不能贬之为庸才、蠢才,但他们无不受到《周南·桃夭》这首诗的影响,只不过影响有大小,运用有巧拙而已。古代文学作品中形容女子面貌姣好常用“面若桃花”“艳如桃李”等词句,也是受到了这首《周南·桃夭》的启发,而“人面桃花”更成了中国古典诗词中的一种经典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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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作者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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