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复仇议》赏析

朝代:唐代诗人:柳宗元文言文:驳复仇议更新时间:2017-06-16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桐叶封弟辨》是唐朝文学家柳宗元的一篇议论文。该文通过评论“桐叶封弟”这个故事,批评了所为“天子无戏言”的谬说,表达了柳宗元对“君权无上”的怀疑和否定。柳宗元还用桐叶封妇人和宦官的假设,影射了唐朝宦官专权的腐败政治 ,表达了革新朝政的愿望。
永贞革新失败后,柳宗元花费大量精力阅读古今史书,对历史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辩其误,指其失,这篇史评就是当时所创作的。

诗人柳宗元资料

赏析作者柳宗元

柳宗元(公元773年-公元819年11月28日),字子厚,汉族,河东人,唐宋八大家之一,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世称柳河东,因官终柳州刺史,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并称为韩柳,与刘禹锡并称刘柳,与王维、..... 查看详情>>

诗人柳宗元作品: 《商山临路有孤松往来斫以为明好事者怜之编竹成楥遂其生植感而赋诗》 《种白蘘荷》 《闻黄鹂》 《赠江华长老》 《浩初上人见贻绝句欲登仙人山因以酬之》 《入黄溪闻猿·溪路千里曲》 《饮酒·今夕少愉乐》 《泾水黄·泾水黄》 《柳州二月榕叶落尽偶题》 《戏题石门长老东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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