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亥杂诗·风云材略已消磨》简析

朝代:清代诗人:龚自珍古诗:己亥杂诗·风云材略已消磨更新时间:2017-06-20
此篇是《己亥杂诗》第二百五十二首。《己亥杂诗》写于公元1839年(道光十九年己亥)作者辞官返乡之时。龚自珍于当年五月十二日抵清江浦,遇妓女灵箫,一见激赏,有“青史他年烦点染,定公四纪遇灵箫”(《己亥杂诗》97)之语。四个月后,北上迎眷属,再晤灵箫,眷恋逗留十日,此篇即作于此际。
在定庵生命的最后阶段,灵箫是一个极关键的人物。她不徒秀外,亦且慧中,定庵以“对人才调若飞仙”、“玉树坚牢不病身”、“绝色呼他心未安”(《己亥杂诗》246、253、261)等词华极力推崇之,竟许为“金闺国士”(《己亥杂诗》260),对照之下至于“自知语乏烟霞气,枉负才名三十年”(《己亥杂诗》263),这里除了定庵“暮气颓唐不自知”的特定心境,也可见灵箫并非庸脂俗粉可比。而对灵箫的诸多赞美中,又以此篇最能写出其“金闺国士”的浩荡胸次。她惟恐自己钟爱之人磨灭了胸中“英气”,梳洗之际卷帘而望向浩淼的黄河,那种超群拔俗的英迈襟怀可从而感知,出诸风尘女子,尤其难能,亦无怪乎定庵之倾倒也。
但就是这位奇女子,若干年后竟传出她毒杀龚定盦的无耻谰言。孙静庵《栖霞阁野乘》载:“定庵晚年所眷灵箫,实别有所私。定庵一日往灵箫处,适逢其人,因语灵箫与之绝。箫阳诺之,而踪迹则愈密。半岁后,定庵一日又见其人从灵箫家中走出,因怀鸩以往,语灵箫其再至者,即以此药鸩之……灵箫受药,即置酒中以进,定庵饮之归,即不快,数日遽卒。”这些说法已非一般的以讹传讹,而是在毫无凭据的情况下既厚诬灵箫,亦厚诬定庵,用心很是险恶的。

《己亥杂诗·少年击剑更吹箫》是清代诗人龚自珍所作七言绝句。《己亥杂诗》写于公元1839年龚自珍辞官返乡之时,计315首,全属七言绝句,此篇是《己亥杂诗》第九十六首。此处是“剑”、“箫”意象在定庵诗中的最后一次出现,亦是他对平生深有所感的“剑箫”心事即“一箫一剑平生意”的总结。

诗人龚自珍资料

简析作者龚自珍

龚自珍(1792年8月22日-1841年9月26日),字璱人,号定庵。汉族,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晚年居住昆山羽琌山馆,又号羽琌山民。清代思想家、诗人、文学家和改良主义的先驱者。龚自珍曾任内阁中书、宗人府主事和.....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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