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珠·瓦砾明珠一例抛》创作背景

朝代:清代诗人:曹雪芹古诗:绿珠·瓦砾明珠一例抛更新时间:2019-01-11
《绿珠》出自清代小说家曹雪芹所著小说《红楼梦》,是一首七言绝句,在小说中由林黛玉所作。诗中的前两句意思是说,石崇视明珠如瓦砾,不曾真心看重过包括绿珠在内的美貌女子。后两句谓,石崇的福份是前生注定的,虽然他不见得真正爱绿珠,而绿珠却甘心为他殉情。此诗借歌咏绿珠,抒发了林黛玉对于把女性彻底玩物化的封建权贵的愤慨,同时也对受封建伦理道德观念毒害,丧失起码人格的女性表示哀叹。这首诗运用了比喻和引用的手法,以此来加重全诗的悲剧色彩。
曹雪芹将《绿珠》写在了《红楼梦》第六十四回,是林黛玉所作。这一时期,贾府里已经呈现出了种种危机,“声威赫赫”的贾府,已是江河日下,濒临崩溃。而封建贵族阶级叛逆者林黛玉的思想,处处同封建正统思想格格不入。她的叛逆行动,同贾府的统治秩序和家世利益,直接冲突。贾府的卫道者们逐渐撕下了笼罩在家族骨肉关系之上的温情脉脉的纱幕,对她的冷淡与孤立也随之而加深,这虽然未能迫使她俯首屈从,却使她精神苦闷,感情抑郁,而又骨鲠在喉,无处倾吐。于是她便借《绿珠》这首诗言志,自我悲叹,以抒发早已郁积在内心的愤懑和理想。
注释
绿珠:晋代石崇的侍妾。《晋书·石崇传》:崇有妓曰绿珠,美而艳,善吹笛。孙秀使人求之,崇勃然曰:“绿珠吾所爱,不可得也!”秀怒,矫诏(诈称皇帝的命令)收(捕)崇。崇正宴于楼上,介士(武士)到门,崇谓绿珠曰:“我今为尔得罪!”绿珠泣曰:“当效死于官前。”因自投于楼下而死。
“瓦砾”句:把明珠(喻绿珠)当作瓦砾一样地抛弃。
石尉:即石崇。他曾任散骑常侍、侍中,出领南蛮校尉,故称石尉。娇娆(ráo):美丽的女子,指绿珠。
“都缘”句:这句说人的爱情生活都是前生注定的。缘:因为。顽福:如同说“艳福”,因为“哀感顽艳”连用,故用顽代艳。这是宿命论的错误说法。
“更有”句:说石崇还是有前生注定的厚福,因为他虽被拘捕受戮,但绿珠已为他殉情坠楼,可与他作伴,使他在地府不至过于寂寞。《晋书·潘岳传》:石崇已送在市,岳后至。崇谓之曰:“安仁(潘岳的字),卿亦复尔耶?”岳曰:“可谓‘白首同所归’。”潘岳《金谷》诗云:“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乃成其谶。“同归”二字,借用此事。
白话译文
豪门大富把明珠当瓦砾一样抛掉,石崇哪里看重过绿珠的美丽姣俏?
福气都只因为是前生所造就注定,更有同归一道可安慰死后的寂寥。

诗人曹雪芹资料

创作背景作者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籍贯沈阳(一说辽阳),生于南京,约十三岁时迁回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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