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明府去官》鉴赏

朝代:唐代诗人:钱起古诗:送李明府去官更新时间:2020-03-10
此诗开篇首句点出李明府“去官”的原因,乃是小人谗言诽谤所致,字里行间,饱含了诗人的惋惜和愤慨之情。“三至”里暗用典故,点明李明府是忠而被贬。《战国策·秦策》载,相传曾参居住在费邑时,有一个与他同姓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去告诉曾参的母亲说:“你儿子杀人了!”正在纺织的曾母说:“我儿不会杀人的。”接着继续织布,镇定如常。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你儿子杀人了!”曾母还是安稳地织布。又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你儿子杀人了!”曾母听了便惊慌起来,扔下布机的梭子跳墙逃走了。曾参的母亲虽然对儿子很了解,然而三个人接连用不真实的话来对她说,就连慈母对自己的儿子也不相信了。后来便以“三至,投杼,谗言三至”比喻谣言重复次数多了便能动摇人心。次句设问,直抒胸臆,感叹忠而被谤,官场险恶,对黑暗的现实和腐败的政治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后两句掉转笔锋,描写今日蓝溪水,既写出蓝溪遭受掠夺之惨,同时也反衬李明府之清正贤明,照应诗题。
这首诗言简意赅,直抒胸臆。诗中对谗言害人,直道难行的社会黑暗现实,对朝廷听信谗言,迫害贤臣的腐败政治,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同时对朝廷亲小人、远贤臣的严重后果直言不讳地进行暴露和直述。这种直面人生、敢于正视现实的作品,在钱起的作品中并不多见。
《裴迪书斋望月》是唐代诗人钱起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此诗描写一个初秋的晚上,在裴迪书斋赏月的情景。诗中运用侧面描写、衬托、引用等手法,表达离人的苦闷和亲人的思念。全诗意境清新,状物入妙,而且留有不尽的余味。
此词创作于中唐时期,词人与几个朋友在初秋的晚上聚在一起,饮酒吟诗。诗人抬望天空一轮皓月,思乡之情油然而生,写下了这首诗。

诗人钱起资料

鉴赏作者钱起

钱起(722-780年),字仲文,汉族,吴兴人,唐代诗人。早年数次赴试落第,唐天宝十年(751年)进士,大书法家怀素和尚之叔。初为秘书省校书郎、蓝田县尉,后任司勋员外郎、考功郎中、翰林学士等。曾任考功郎中,故世称钱.....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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