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赏忠厚之至论》赏析

朝代:宋代诗人:苏轼文言文:刑赏忠厚之至论更新时间:2017-06-16
策论是国家向知识分子寻求关于某某问题之对策的一种形式。这篇文章虽然是考卷,却并非应付考试,也没有刻意推测考官喜欢什么,思考的问题也相当深刻。一个看起来似乎很枯燥的题目,作者却说得有声有色,好像早就成竹在胸,完全没有一般试卷的战战兢兢揣摩谄媚讨好之相,就是在平常时刻,风清月白,灵思忽至所得之文,也不过如此。如果不说是策论,读者是想不到它只是一纸试卷的。区区六百言,读起来有青铜之音。
苏轼的这篇策论,至今令人激动的依然是它自由思想的魅力。此文曾经引发一个著名的典故,在文中,东坡写道:“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主考官欧阳修曾就此事出处问苏轼,苏轼答云:“何须出处。”这种回答很令人想到当年陈寅恪先生“不尊奉”。尤其,欧阳修时代“载道”“言必有出处”乃是风气,苏东坡公然杜撰了一个典故来为他的论点辩护,这是后世中国那些言必某某说的战战兢兢的知识分子根本无法相比的。
“刑赏忠厚之至论”这篇策论的题目只是规定文章的内容,并不强求赞成或者否定,仅仅是要求对此问题发表高见。而且这个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是关于国家制度的问题。孟德斯鸠曾经著有《论法的精神》,上下两大册。《刑赏忠厚之至论》也是论法的精神,把“法”的两个方面,宽容与界限,“仁可过,义不可过”说得那么清楚,不过是区区六百字。
其实此文立论不过是儒家的施仁政,行王道,推崇尧舜周孔,属于当时的滥调。但是作者在扣紧题目布局谋篇,引用圣经贤传与论据紧密结合等方面的技巧是很高的。文笔酣畅,说理透辟,概括力很强,结构紧密而完整。用这些手段来引起考官的注意,则是很成功的。因此此文受到主考官欧阳修的高度赞赏,不足为怪。

《范增论》出自《古文观止》卷十,作者苏轼。文中苏轼对范增是否该离去以及什么时候离去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诗人苏轼资料

赏析作者苏轼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仙。汉族,北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进士及第。宋..... 查看详情>>

诗人苏轼作品: 《西新桥·昔桥本千柱》 《书晁补之所藏与可画竹》 《赠孙莘老七绝》 《追饯正辅表兄至博罗赋诗为别》 《水调歌头·公旧序云:欧阳文忠公尝问余:琴诗何者最善?答以退之听颖师琴诗。公曰:此诗固奇丽然非听琴乃听琵琶诗也。余深然之。建安章质夫家善琵琶者乞为歌词。余久不作特取退之词稍加檃括使就声律以遗之》 《南歌子·湖景》 《和陶归园田居·坐倚朱藤杖》 《南溪之南竹林中新构一茅堂予以其所处最为深》 《夜饮·短衫压手气横秋》 《读开元天宝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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